天津设奖鼓励实名举报违规“骗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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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1日22:01 人民网 |
人民网天津5月21日电记者陈杰报道: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后实名举报违规套取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会等保险基金行为,经查证事实存在,证据事先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掌握,将给予举报人查实的违规社会保险基金数额10%的奖励,不足100元的补足100元,一般不超过5000元。对举报案情重大,且一次追回社会保险基金数额10万元以上者,对举报人增发一定数额的奖金。 近年来,天津少数单位、个人通过各种不正当手段,违规获取社会保险基金,特别是基本医疗保险的部分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及少数参保患者,套取医疗保险基金,造成了社会保险基金的流失,严重损害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天津劳动保障和财政管理部门联合制定了“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举报奖励办法”,举报人可采用当面、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举报,并受到严格的保密。经查实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者,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以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