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到“蟑螂叉烧包”找谁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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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10:45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卜松竹)喝早茶喝出一只蟑螂,要求酒楼开一份“字据”遭到拒绝。昨天上午,市民关先生致电本报投诉这一“不平事”。然而记者从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获悉,酒楼的做法并无不妥之处。 关先生说,昨天一早,他同几位朋友一起来到芳村区东沙大道的粤城酒楼喝早茶。吃得正欢时,同桌朋友不到3岁的小女孩突然发现,自己盘中的叉烧包上,竟然有一只面目丑陋的蟑螂,而且还深深地嵌在包子皮当中。大家大感恶心之余,马上担心起小孩子来,因为在此之前,她已经把两只叉烧包送进了肚子。“那两只包子上有没有蟑螂,谁知道。” 小孩的家长于是马上找到酒楼负责人,要求对方写下一张字据,证明“小孩子确实于某日某时在此食用叉烧包,而且随后发现了蟑螂。”他们说,如果小孩子在今后几天中平安无事,当然皆大欢喜;如果不幸生病,这张字据便是他们同酒楼理论的一个有力证据。 不料酒楼态度相当坚决:饭钱可以全免,但是字据决不开。该酒楼负责茶市的陈姓楼面经理向记者表示,他们已经向这桌客人承诺,可以让他们在现场等待三四个小时,如果小孩身体出现问题,马上送到医院请医生检查。但如果小孩子今后几天身体出现什么问题都找酒楼的话,恐怕于理不合,因为小孩很可能在这几天中因为吃别的东西坏了肚子,难道也说是酒楼的责任吗? 记者随即咨询了广州市消委会,一工作人员说,按照规定,出现该情况,客人有权要求退掉这道菜,但要求酒楼开字据的做法于法无据,酒楼不同意并无过错。客人如担心小孩身体出现问题,可要求酒楼有关负责人带小孩去检查。若能证明小孩因此得病,酒楼须负担医疗费用;如若不是,费用则由其家人负责。(报料人:关先生奖金:100元)(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