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调整和规范医疗服务收费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06:25 人民网-华南新闻 |
调整和规范广东省医疗服务价格听证会将于6月28日在广州召开,记者就此采访了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省卫生厅副厅长张寿生表示,此次听证会是为了全面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更好地保障患者的利益,总体上讲,不会增加社会医药费用总负担。 调整和规范势在必行 据省卫生厅规划财务处处长陈祝生介绍,广东省现行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模式是在1999年确定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行的医疗服务价格面临着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项目设置不够规范;二是结构不甚合理。 陈祝生解释说,由于当时制定医疗服务价格时,没有全国通用的项目,各省的服务项目名称、内容都是自行确定的。这样一来,各省之间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和内容差异很大;而由于没有统一的项目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内涵、服务内容、除外内容不够明确,给个别医疗机构提供了乱收费、重复收费的机会。 另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方面,部分大型检查、治疗设备项目价格相对偏高,容易导致医院滥检查和盲目购置大型设备,造成卫生资源浪费;而另一方面,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费、护理费、手术项目价格等项目价格偏低,医务人员的技术价值和职业风险得不到应有的体现,不利于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也有可能产生医院滥检查和滥开药的负作用。 制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服务项目最高限价 陈祝生介绍说,广东省将取消医疗服务政府定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拟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实行全省最高限价管理。例如阑尾切除手术,现行的手术费标准为300元(三甲医院上浮15%为345元),加上现行收费政策允许收取的注射器等一次性耗材78.59元、布类用品69元、医疗设备折旧175元,套到新项目中以后,全省最高限价为665元。 但同时陈祝生也表示,各地级以上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在不高于省级最高限价范围内,在维持医疗服务价格水平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制定本市的政府指导价。 另外,广东省卫生厅将对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进行结构性调整。据陈祝生介绍,此次将降低222项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和部分实验室检查费,占医疗服务项目的5.6%;提高部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医疗服务价格,共127项,占医疗服务项目的3.2%。其余的3434项均按照全国规范医疗服务项目的内涵要求,以现行的收费标准进行过渡。经初步测算,这次拟定的全省医疗服务价格方案,从总量上看,没有增加社会医药费用总负担,而且结构更趋合理。 病患者整体医药费用负担不会增加 由于此次新方案中,卫生材料、大型检查设备及不合理的费用负担会有一定的下降,且减少了各种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自立项目或巧立项目收费,病患者整体的医药费用负担水平不会增加。 陈祝生介绍说,为了了解价格调整方案的影响状况,省卫生厅会同省物价局及其他有关机构,选择了46家有代表性的省、市、县医院进行测算。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这46家医疗机构一年的医疗服务项目预计调低金额1.76亿元,调高金额1.36亿元,两项相抵,医疗收入实际减少金额0.4亿元。如果加上下调特殊一次性医用消耗材料的作价水平,这46家医院医疗收入的下降幅度更大。 同时,近年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实行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并实行了“顺加作价,差别差率”的药品作价办法,医院药品零售价总水平有所下降。如2004年全省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预计减少药品收入约10.8亿元。因此,新的方案不会增加整体的医药费用负担水平,城乡群众的实际医药费用将会有所下降。 《华南新闻》 (2005年06月27日 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