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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关:谁送“红包”就取消谁的供货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14:29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周晖通讯员邓星燃王梦妮

  宁波晚报讯工作人员对红包、回扣要做到“一拒二推三上交”,所有送红包回扣的供应商将被海关取消供货资格———不仅被列入海关的廉政“黑名单”,而且还将对外公布送贿人的姓名及所属单位、金额及处理情况等。日前召开的供应商座谈会上,海关抛出的几项廉政承诺表明了对红包回扣现象坚决说“不”。

  部分企业为占领市场份额,往往采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吃喝成风,以各种名义送红包。目前宁波海关的供货单位接近百家,主要波及到高科技设备采购、工程设备采购、食堂采购等众多领域。为预防采购工作人员的职务不廉洁行为,宁波海关机关服务中心近日出台办法,明确严禁采购工作过程中各种形式的受贿行为,并对送贿的供应商采取了严厉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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