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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不结婚“借款”不认账 七旬翁要告花甲女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16:14 宁夏日报

  一对六七十岁的孤寡老人,同居半年多后因“借款风波”闹得不欢而散。江苏无锡市年逾古稀的周先生近日来到法律服务所,表示要与其同居的“花甲”女友打官司,依法讨回借给她的2万多元。

  周先生已是76岁的老人,从机关退休那年,老伴因病去世了。近几年,老周一直在无锡惠山下晨练,与他人逐渐形成了一个20人左右的“活动圈”。去年春天,“圈”内突然多了个花甲之年的“她”,一名从外地退休回锡的许医生。老周说,许医生与他很投缘,没几天两人就成了知心朋友。他们都有子女,但各自有住房并独立生活。两人随后公开谈起了恋爱,不久便同居了。

  “‘同居不结婚’的做法,已被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所接受。”老周说,在他晚年交往的“小圈子”里,就有四五对较为稳定的同居老人。他与许医生的“结合”,双方子女也基本认可,没有横加干涉。两人每天一起早锻炼,还多次结伴外出旅游,日子过得蛮快活。老人反映,许医生性格开朗,在与老周共同生活的日子里,仍毫无“顾忌”地在老人中结交异性朋友,这让老周难以接受。今年春节后,老周提出结婚的要求,许医生开始摇头,很快又点头了。这天早晨,许医生向老周诉苦,原单位一老姐妹遭遇飞来横祸,想借3万元钱应急。老周说,当时许医生表示这是对他的爱情考验。他二话没说,就答应帮忙,便从银行存折上取出2.6万元钱交给她。

  当时没想到要女方留下借款字据。上个月,许医生突然离“家”出走,失踪5天后从原单位所在地给老周打来电话,说暂时不回无锡,结婚的事将来再说。老周一听慌了手脚,急忙讨借款,没想到对方要求“免单”,理由是,她为他做了半年的“贴身”保姆,应该给点经济补偿。老周说,他与她交涉了近1个月,至今没有结果,去找她的子女算账,但因拿不出借条而碰壁。

  法官:把不合法变成合法是根本

  现在已经没有非法同居一说了,凡是这类事件都属民事纠纷,往往是分割财产的问题。从身边接触的很多这类案件看,我觉得双方能在一起过,应该尽快补办结婚证,把不合法变成合法。不要等发生了纠纷、受到了伤害时,才想到寻求法律的保护,但没有证据法律是保护不了的。从法官来讲,也只能是同情受伤害一方。

  老年人再婚期间多少会取得一些共同财产,如果不领结婚证,这些财产就不能得到保护。一方特别是男方去世后,这些财产就有可能被子女侵占。同居期间的财产权属不清楚,同居双方和子女对财产一旦产生异议,问题就会变得异常复杂。不领结婚证同居虽然也能满足老年人生理和心理上的需求,但经过法定登记的婚姻包含着更多的责任和义务。据《泰州晚报》新闻来源:法治新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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