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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外录取不予“追认”(2005高考招生进行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11:13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6月30日讯 记者温红彦报道:2005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将于7月2日正式开始。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今天重申高校招生录取必须实施“阳光工程”,公开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同时特别强调4个“决不允许”。

  据教育部学生司司长林蕙青介绍,高校招生4个“决不允许”的内容是:决不允许违反国家政策和规定,向考生收取任何与录取挂钩的费用。学校或招生工作人员如有违规收费行为,一律予以追究;决不允许招生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一经查实,对违规工作人员将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坚决清除出招生队伍。对通过不正当手段、有舞弊行为而被录取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决不允许学校擅自扩大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执行情况一律与学籍电子注册挂钩;决不允许游离于招生工作体制之外录取考生,对未经省级招办录取审核的考生,其入学资格或学籍一律不予“追认”。

  《人民日报》 (2005年07月01日 第十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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