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居民安装太阳能应同顶层业主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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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15:12 水母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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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想在楼顶安装一台太阳能热水器,却遭到了顶层业主的拒绝,顶层业主的做法合理吗?昨日,读者王先生致电党报新闻热线询问此事。市物业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目前对此类情况暂没有明确规定,王先生应同顶层业主协商解决。 王先生说,他住在市区青岛北路某住宅楼二楼,近日准备在楼顶安装一台太阳能热水器,但顶楼住户却表示不同意。王先生认为这不公平,他想知道,我市对居民在住宅楼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有何具体规定? 市物业管理办公室一位姓于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市目前暂没有出台住宅楼顶安装太阳能的相关规定。住宅楼的屋面属共用部位,为住宅楼业主所共有,并且所有业主都要承担相应的维修保养义务。由于太阳能热水器的安装会导致屋面防水性能以及其它设施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坏,因此这类问题应由相关业主与顶层业主协商,就有关责任义务达成共识后再进行安装。责任编辑:邱雁(来源:威海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