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奖励6类高级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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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00:00 华夏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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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近日公布的《北京市吸引高级人才奖励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北京市将对6类人才进行奖励。额度根据其上一年度所缴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计算,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6类高级人才:(1)被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世界500强中的境外公司在京投资的企业及世界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在京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连续2年以上担任副总经理以上或相当职务的人员;(2)被软件 企业、集成电路企业聘用连续2年以上且年薪10万元(含)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3)被北京科技研究开发机构聘用,连续2年以上担任主任或相当职务且年薪10万元(含)以上的人员;(4)被来京投资企业聘用,连续2年以上担任常务副总经理以上职务及担任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的人员;(5)被来京金融企业聘用,连续2年以上担任副总经理以上或相当职务的人员;(6)在京国际、国内文化艺术名人、名家和民族传统艺术专家、体育明星、优秀教练员及杰出文化艺术体育产业经营管理人才。(相宏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