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孝”非得“放假”?(一吐为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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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01:35 人民网-华南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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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忠县双桂镇出台这样一条铁的纪律:每位乡镇干部在父母、岳父母生日那天,必须强制性休假一天,专门回家敬孝父母、岳父母。此外,为保证该政策的实施,该镇将干部们父母、岳父岳母的生日登记在册,由专人负责。 该镇一位干部介绍说,由于大多数乡镇干部的父母、岳父母都是在农村老家生活,加上年老多病行走不便,很难亲身来到子女身边过生日。与此同时,乡镇干部因跑村社、搞工 作,也很难有空抽身赶回老人家中祝寿,有时赶回去了又往往因为工作原因被打断,因此,就出台了这样一条规定。但笔者以为,父母生日,干部放假,既不合情,也不合理。父母过生日,恰好不是周末周日或正赶上自己工作忙碌抽不开身,这是常有的事,并非只有乡镇干部才会遇到。如果仅仅是为了给父母过生日,乡镇干部就可以享受休假的权力,那这种理由太站不住脚了。作为子女,都希望能给父母尽尽孝心,过过生日,这是人之常情;但作为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在事业上、工作上有所成就。如果放下工作不管,自己休假回去给父母做寿,父母能痛痛快快地享受儿女的孝心吗? 对父母尽孝,无可厚非,但尽孝心并不只有为父母过生日这一个手段,尤其是放下工作专门来尽孝心。一个领导干部再忙、再抽不出时间,但基本的周末周日休息日时间总是有的。在工作之余能多陪陪父母唠唠嗑、拉拉家常,让父母开心,这就是尽孝,难道还要专门规定一个父母生日休假制度才算尽孝吗? 一个乡镇干部,一个党的基层工作者,其职责是为一方百姓谋福利、谋发展。一个乡镇发展起来了,乡镇干部的父母更会以自己有这样一个儿子感到自豪和骄傲,或许在老人们看来,这就是最大的尽孝。当左邻右舍对老人说:你真是为咱们镇养了个好官,做父母的,恐怕比过十次寿还要高兴。 古人谈孝的境界,会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意思就是对待所有的老人要象对待自己的老人那样。显然,双桂镇的领导干部们是把这句话的精神反过来理解了:为了给父母做一次寿,全乡镇的工作可以扔下,手头的工作可以暂时不做,父母的生日可以摆到乡镇工作这样一个层面上来。否则,我们就很难理解:为什么父母生日,干部休假,必须由乡政府来明文规定? 党政干部要明白自己是“为人民服务”的。拿着纳税人给的工资,自己给自己额外定假期,无论穿着什么样的“外衣”,如果得不到“主人”的首肯,就是滥权。党政干部是“公仆”不是“主人”,这点身份意识任何时候都不该忘。党政干部要记住的是,自己是无权为自己放假的。 《华南新闻》 (2005年07月21日 第二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