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负责人是工地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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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03:12 东方早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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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是食物中毒高发季节,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近日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建筑工地建立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并明确指出,建筑工地项目负责人是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通知明确指出,建筑工地食堂管理人员是食品安全直接负责人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 效体检合格证明上岗;对造成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隐瞒不报的建筑工地食堂和相关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此外,通知对建筑工地食堂选址也作出了明确规定,“食堂应距垃圾箱、公共厕所、倒粪站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扩散性污染源10米以上。” 作者:早报记者 李继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