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把楼道空间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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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03:23 新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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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部位被出售“房费”每套一千五 本报讯(记者倪文凤)家住哈市道里区新城小区106栋4单元的张女士反映,小区物业将居民楼一楼楼梯处的公共空间给封闭起来。居民质疑,物业这种做法不是损害了多数业主的利益吗? 据张反映,新安物业公司把小区一楼楼梯下的公共空间以1500元的价格,出售了使用权,购买了使用权的居民,把封闭的公共空间分别安装了铁门、木门,当起仓库,上了锁头。近来,有的小“仓库”竟出现墙体裂缝,地面下沉现象,留下安全隐患。业主为此多次找到新安物业,得到的答复是,物业出售了使用权,就不再负责维修了。 5日,记者来到新城小区1号楼,只见从该楼的1单元到13单元的一楼楼梯下的公共部位均被封闭起来。而记者在安居一道街、二道街的103、104栋,以及安居街51号的106栋居民楼里看到的情况也是如此,一楼楼梯下的公共部位被清一色的“占领”。 新安物业公司有关人员向记者介绍,一楼楼梯下的公共部位被封闭起来,多半是保洁员用来存放清洁工具的地方。 市房产住宅局物业管理处有关人士认为,根据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按总建筑面积的0.3%的比例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物业企业管理属于业主共有的公共部位,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不得占有、转让、出租或者挪作他用。对违规物业企业提出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按规定处以5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新闻110”线索提供 新城小区居民楼一楼楼梯底下公共部位被“占地”封闭起来,安装了木门,上了锁头,贴了对联。 倪文凤 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