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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将绝杀“害人果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06:19 人民网-江南时报

  据法制晚报报道“杀人果冻”终于要被制止了,新的果冻国家标准草案已经起草完毕,其中规定小果冻的直径尺寸必须大于等于3.5厘米,并且所有的凝胶果冻的包装上必须在明显位置标明警示语和食用方法。

  新的果冻国家标准草案是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授权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制定的。昨天上午,新的果冻国家标准的起草人之一、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高级工程师陈岩

告诉记者,新的果冻国家标准草案正在征求相关部门和企业的意见。

  新的果冻标准草案中明确规定:杯形凝胶果冻的直径最小不小于3.5厘米,长杯形凝胶果冻和条形凝胶果冻的长度不能小于6厘米。这是我国首次对果冻的大小进行限制。

  此次新的果冻国家标准草案还明确规定:凝胶果冻应在包装正面的明显位置处,用白底(或黄底)红字标出安全警示语和食用方法,且文字高度应不小于3毫米。

  安全警示语内容为:三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勿一口吞食,老人儿童需在监护下食用。如此详细的安全警示语在我国尚属首次。

  新闻链接

  国内部分果冻伤人事件

  2002年2月北京一名8岁男孩吃果冻时被噎死

  2003年3月温州一名14个月大的男孩被果冻噎死

  2005年2月江苏南京一名4岁男孩不慎被果冻噎住窒息死亡。

  小果冻在国外也受到限制

  2004年年初,欧盟宣布,小包装果冻不得在市场上销售。2004年年底,韩国开始暂停销售直径在4.5厘米以下的果冻。新加坡规定5岁以下的孩子不能吃果冻。

  《江南时报》 (2005年07月21日 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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