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核心是保障劳动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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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06:51 深圳特区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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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核心是保障劳动者权益 ——市劳动保障局负责人就企业社会责任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杨丽萍 昨天,记者就企业社会责任问题采访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黄造基,他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核心是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记者: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为什么要特别强调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黄造基:首先,这是国内外理论界所公认的。其次,全球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对深圳企业提出的要求,主要是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们之所以强调企业要履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正是基于目前企业不遵守劳动法规的问题比较突出。 记者: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提出源于全球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劳动保障部门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主要是为了应对全球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吗? 黄造基:你说对了一部分。我们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基于两个因素:一是应对全球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二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即使没有国际贸易的外部压力,我们也要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这主要是因为部分企业缺失社会责任所导致的劳资矛盾,已经成为影响深圳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而且,与国内其他地区相比,深圳市场经济起步较早,工业化进程较快,因而也较早地踏入劳资矛盾多发期。而和谐劳动关系必须建立在企业遵守劳动法规,履行社会责任的基础上,舍此别无它途。 记者: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劳动者当然是好事,但会不会对企业造成损害,对投资环境造成损害? 黄造基:这是人们对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顾虑,其实这种顾虑是不必要的。对于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真正的风险不在于推进,而在于回避。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只要把握渐进原则,不仅不会对企业和投资环境造成损害,相反还有促进作用。 对出口企业来说,履行社会责任是门槛,更是门票,它虽然使企业增加了成本,但却又使企业获得了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在注重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贸易环境下,遵守劳动法规的企业将占得先机。 作者:记者杨丽萍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