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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联想合并台IBM·PC业务 台准以陆资项目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07:31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消息:据台媒报道,延宕近七个月的台湾IBM个人计算机(PC)部门与新联想合并案,已获得台“行政院”原则同意,此合并案最快在本月底前可望过关。

  台行政当局发言人卓荣泰指出,此案已由经济主管部门和“陆委会”依规定办理。据了解,由于企业并购盛行于全球各地,已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经济发展潮流,因此,行政高层在处理台湾IBMPC部门并入新联想案,态度倾向原则支持,但要求相关单位在审议流程上,

必须切实做好把关动作。

  依台湾IBM早先的计划,这项合并案将藉由荷兰IBM·PC部门来台申设公分司,合并台湾IBM·PC部门后,继而在海外与新联想的转投资公司,进一步完成合并,以解决陆资公司在台并购外商的适法性问题。

  不过,台经济主管部门与“陆委会”在研商此案后,已政策性决定,对于荷兰IBM·PC部门来台设立分公司部份,将视为“陆资来台投资”处理,须先交由“经济部投审会”召开委员会进行审议。

  官员表示,原先经济主管部门在台湾IBM要求行政指导时,初步认定,若依台湾IBM规划,由荷兰IBM·PC部门来台设立分公司,并入台湾IBM·PC部门后,再与新联想在香港转投资的公司进行“海外合并”,应没有适法性问题。

  据悉,这是台湾首件陆资企业在台并购外商案,由于台湾地区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于2003年底修正后,“陆资来台投资许可办法”等相关子法迟迟未能审议通过,所以荷兰IBM·PC部门来台设立分公司,虽被当做陆资来台投资案处理,却仍须依旧制处理,即由荷兰IBM·PC部门提出项目申请。

  据了解,由于“陆委会”回函未久,此案虽已转入“投审会”,经济主管部门也已初步开会讨论处理细节,但荷兰IBM·PC部门尚未向“投审会”提出项目申请。(言恒)来源:中国台湾网(来源:国际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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