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仍实行自愿婚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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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07:48 华商网-华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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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 不强制婚检 但加大婚检宣传 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婚检率大幅下降,导致新生儿出生缺陷率攀升的现象,已引起省卫生厅重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国家《婚姻登记条例》,我 省仍实行自愿婚检。因婚姻登记不属卫生部门管辖,所以卫生部门目前只是加大婚检宣传力度,提倡未婚夫妇在婚姻登记时,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和相关教育,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对因婚检人数大减,新生儿出生缺陷率有所上升的矛盾,这位工作人员坦承我省目前也没有更好的办法解决此事,但为了提高人口素质,他们仍希望未婚夫妇做婚前检查。 省民政厅 强制婚检 可能影响婚姻登记率 陕西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国家已经取消了强制婚检,自愿婚检就成了公民的基本权利。这位工作人员介绍,以前强制婚检时存在这种现象,因为强制婚检需要当事人付费,这对农村等贫困地区的人来说是一笔经济负担,在强制婚检的情况下,有些贫困人群为避免支付强制婚检的费用,宁愿不登记,这就可能使婚姻登记率受到一定的影响,又容易引起一些社会问题,因此应坚持自愿原则。 他建议,自愿或强制婚检,不妨由政府买单,提高市民婚检的积极性。 西安市卫生局 提高婚检率 需要政府加大投入 昨日下午,西安市卫生局基妇处处长刘璐说:“我们提倡婚检,建议婚检应同结婚登记结合”,2004年西安市的婚检率仅为0.92%,提高婚检率、降低出生缺陷儿数量需要政府加大投入。 刘璐表示,从西安市的监测数据看,2004年的出生缺陷发生率较2003年有所下降,但这并不能反映出取消强制婚检的影响。因为2004年登记结婚的人群,对生育的影响在若干年后才能体现出来。刘璐表示,据全国有关专家分析,2005年出生缺陷发生率将会出现大幅上升。 本组稿件除署名外由本报记者 郭魂强 俞孟红 徐敏 采写(相关评论见二版) 为何婚检 预防出生缺陷第一关 婚检是医院对婚姻双方在婚前给出“符合结婚的医学条件”的意见,对发现患有《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影响婚育的疾病给出“暂缓结婚”、“不宜生育”的指导意见。通过婚检意见,可提高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出生残疾。 陕西省妇幼保健院基保科科长马西说,婚检是预防新生儿出生缺陷的第一道关口,它可以筛查出由遗传性、家族性疾病等不适应结婚的;对患有活动期疾病(如肺结核、肝病等)可建议暂缓结婚。婚检与新生儿出生缺陷有长期的、必然性的关系。 据马西介绍,出生缺陷不仅使个人和家庭痛苦,更关系到社会文明、发展与进步,因此,出生缺陷的预防相当重要。目前,出生缺陷可有三级预防措施,一级预防主要针对婚前、孕前的检查,以减少危险因素,防止出生缺陷发生,这是收效最大的预防方法;二级预防主要针对怀孕期妇女;三级预防主要针对新生儿和婴儿。 西安市妇幼保健院保健科的张主任认为,婚前医学检查这一环节一旦缺失,一些先天性、遗传性及有关精神病就无法发现。新婚夫妇缺乏科学的、专业的指导,势必导致一些完全可以避免的缺陷儿的出生。 目前状况 婚检人数急剧下降 陕西省妇幼保健院基保科科长马西介绍,2003年10月1日起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取消了强制婚前检查,2003年婚检率为50%左右,而2004年全省新婚夫妇约22.8万对,婚检率仅为1.23%。 记者昨日从西安市卫生局了解到,截至2003年10月1日国家取消强制婚检,西安市当年共婚检49378人,但从2003年10月至2004年底,西安市自愿婚检的人数总共只有774人,仅为2003年1-10月婚检人数的1.51%。婚育疾病检出率由2003年的1.27%,降到了2004年的0.13%。 西安市妇幼保健院保健科的工作人员说,婚育疾病的疾病检出率明显降低,是受当年婚检人数急剧下降的影响;同时婚检人数的急剧下降,使新生儿出生缺陷的发生率很有可能上升。 碑林区妇幼保健院一工作人员表示,去年自愿婚检的人数为108人,今年上半年自愿来进行婚检的只有20多人。 严重后果 新生儿出生缺陷率攀升 陕西省妇幼保健院基保科科长马西说,据他们统计,我省2003年到2004年新生儿出生缺陷率分别为:119/万、126/万。由这组数字可以看出,2004年新生儿出生缺陷率有所攀升,这与2003年10月1日取消强制婚检,自愿婚检人数大减有一定关系,但也不排除其他多方面因素影响。 据了解,我省新生儿排名前十位的生理缺陷病种依次是:神经管缺陷、总唇裂、先天性脑积水、多指(趾)、先天性心脏病、马蹄内翻足、肢体短缩、额裂、尿道下裂、腹裂或外耳等畸形。我省是神经管缺陷、先天性脑积水等畸形高发区,出生缺陷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5-4倍以上。如果进行婚检,可以有效预防这些生理缺陷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