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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用了“禁用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07:55 大连日报

  昨日,市民李女士找到本报,反映她刚六个月大的儿子因感冒不小心吃了禁止使用的药,担心将来会留下后遗症。李女士说,药房明知道我儿子只有六个月大,怎么能主动推荐这种孩子不该吃的药呢?

  记者与李女士一同来到其购药药房,位于中山区世纪街附近的美罗大药房新药参茸分店。李女士所购买的“小儿氨酚烷胺颗粒”摆放在柜台上。经过与卖药店员沟通,记者了解

到了事件经过。

  今年6月末,李女士六个月大的儿子感冒,到儿童医院看过并开了些药,但孩子吃完药后病情没完全好。李女士于是来到单位附近的美罗大药房买药,谁知药房里并没有医院给开的药。药房一位女店员便主动向李女士推荐了“小儿氨酚烷胺颗粒”,并告诉李女士,六个月大的孩子一次吃1/4包,一天吃两次。李女士把药拿回家后就开始给孩子吃,一连吃了一个星期。这期间,孩子特别爱哭闹,脸色发黄,尿少、尿黄。

  一天,李女士的一位亲戚无意中发现,孩子吃的药品说明书中“禁忌”一项第二条写着:新生儿及一岁以下儿童禁用。李女士马上停止了儿子的用药,并请教了相关医生,在医生的建议下,她尽量多给孩子喝水,希望能减轻对孩子的影响。因为这一失误,32岁才生下宝贝儿子的李女士后悔莫及,病了一场,嗓子都哑了。她说:“我担心这药会给孩子留下后遗症,为此我问过不少医生,他们都说不敢保证。”

  昨天,在美罗大药房新药参茸分店,卖药的女店员承认了自己的失误。她说,自己只看到药盒外包装上的说明,没想到里面的药品使用说明里有这一项,这种药属于非处方药,她经常向消费者推荐,一直没出什么问题。

  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了药品生产厂家沈阳津昌制药有限公司市场部一位姓刘的工作人员。刘女士说,这种药在市场销售已经多年,副作用不大。之所以写一岁以下孩子禁用,是与国际接轨,不主张一岁以下孩子吃药。相信李女士的孩子不会受太大影响。但是包括李女士在内的不少药品消费者针对药房店员的荐药现象提出疑问。他们说,药房店员在不确切了解一种药的情况下,怎能随便向消费者推荐?一旦出现问题谁来负责?

  记者了解到,美罗大药房该分店设有驻店医师,但李女士反映,来到药房多次,都没有看到这位医师。而药房有关工作人员说,医师主要负责一些处方药的买卖,而许多非处方药的推荐都是店员们做。

  辽宁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崔莉就此事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此事主要由两方面的责任造成。首先,荐药药房对孩子家长造成了误导,形成了侵权的主观故意。其次,孩子的家长也有责任,在购药后应该详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如果造成损害后果,责任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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