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新政五大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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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08:37 河北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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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中国早就成为世界钢铁生产第一大国。2004年,中国粗钢产量已达到2.72亿吨,占全球钢产量10.5亿吨的25.8%。自1996年中国粗钢生产突破1亿吨以后,我国钢产量一直快速增长。2003年,中国钢铁产量突破2亿吨,成为世界上惟一年产钢超过2亿吨的国家。伴随着我国钢铁产业迅猛发展,原料紧张、资源透支、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等问题也一一凸现,对中 国钢铁产业的健康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7月20日,国家颁布《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亮点一细分产业布局 《政策》提出,从矿石、能源、资源、水资源、运输条件和国内外市场考虑,大型钢铁企业应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内陆地区钢铁企业应结合本地市场和矿石资源状况,以矿定产,不谋求生产规模的扩大,以可持续生产为主要考虑因素。 东北的鞍山—本溪地区有比较丰富的铁矿资源,临近煤炭产地,有一定水资源条件,根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战略,该区域内现有钢铁企业要按照联合重组和建设精品基地的要求,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华北地区水资源短缺,产能低水平过剩,应根据环保生态要求,重点搞好结构调整,兼并重组,严格控制生产厂点继续增多和生产能力扩张。对首钢实施搬迁,与河北省钢铁工业进行重组。 华东地区钢材市场潜力大,但钢铁企业布局过于密集,区域内具有比较优势的大型骨干企业可结合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提高生产集中度和国际竞争能力。 中南地区水资源丰富,水运便利,东南沿海地区应充分利用深水良港条件,结合产业重组和城市钢厂的搬迁,建设大型钢铁联合企业。 西南地区水资源丰富,攀枝花—西昌地区铁矿和煤炭资源储量大,但交通不便,现有重点骨干企业要提高装备水平,调整品种结构,发展高附加值产品,以矿石可持续供应能力确定产量,不追求数量的增加。 西北地区铁矿石和水资源短缺,现有骨干企业应以满足本地区经济发展需求为主,不追求生产规模扩大,积极利用周边国家矿产资源。 亮点二引导方向明确 鼓励企业在沿海布局 《政策》称,从矿石、能源、资源、水资源、运输条件和国内外市场考虑,大型钢铁企业应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内陆地区钢铁企业应结合本地市场和矿石资源状况,以矿定产,不谋求生产规模的扩大,以可持续生产为主要考虑因素。 《政策》提到,东南沿海地区应充分利用深水良港条件,结合产业重组和城市钢厂的搬迁,建设大型钢铁联合企业。 支持企业境外建铁矿基地 《政策》提出,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的原则,加强与境外矿产资源国际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大型骨干企业集团到境外采用独资、合资、合作、购买矿产资源等方式建立铁矿、铬矿、锰矿、镍矿、废钢及炼焦煤等生产供应基地。沿海地区企业所需的矿石、焦炭等重要原辅材料,国家鼓励依靠海外市场解决。 同时,《政策》还要求,钢铁协会要搞好行业自律和协调,稳定国内外原料市场。 《政策》指出,国内多家企业对境外资源造成恶性竞争时,国家可采取行政协调方式,进行联合或确定一家企业进行投资,避免恶性竞争。企业应服从国家行政协调。 鼓励设备技术“国产化” 《政策》表示,支持和组织实施钢铁工业装备本地化,提高我国钢铁工业的重大技术装备研发、设计、制造水平。对于以国产新开发装备为依托建设的钢铁重大项目,国家给予税收、贴息、科研经费等政策支持。 就进口技术和装备政策,《政策》规定,鼓励企业采用国产设备和技术,减少进口。对国内不能生产或不能满足需求而必须引进的装备和技术,要先进实用。对今后量大面广的装备要组织实施本地化生产。 同时政策规定禁止企业采用国内外淘汰的落后二手钢铁生产设备。 亮点三设置准入门槛 提高技术准入条件 《政策》表明,国家将通过提高产业集中度、制定技术经济指标准入条件、加强投资管理来提高钢铁行业的准入门槛。 在技术经济指标准入条件方面,政策规定,现有企业应通过技术改造达到以下标准:如建设烧结机使用面积180平方米以上,高炉有效容积1000立方米以上,转炉达到120以上,电炉70吨以上。在沿海深水港地区建设钢铁项目,高炉有效容积要大于3000立方米。将加快淘汰并禁止新建土烧结、化铁炼钢、容积300立方米以下的高炉、公称容量20吨以下的转炉和电炉。在投资管理方面,政策要求跨地区投资钢铁企业的普钢企业上年钢产量必须达到500万吨以上,特钢企业达到50万吨以上;境外钢铁企业投资中国钢铁工业,须具有钢铁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上年普通钢产量必须达到1000万吨以上,高合金特殊钢产量须达到100万吨。 原则上不允许外商控股 《政策》提到,境外钢铁企业投资中国钢铁工业,须具有钢铁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其上年普通钢产量必须达到1000万吨以上或高合金特殊钢产量达到100万吨。投资中国钢铁工业的境外非钢铁企业,必须具有强大的资金实力和较高的公信度,提供银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和企业业绩证明。境外企业投资国内钢铁行业,必须结合国内现有钢铁企业的改造和搬迁实施,不布新点。外商投资我国钢铁行业,原则上不允许外商控股。 自有资金比例要到40 %《政策》要求,建设炼铁、炼钢、轧钢等项目,企业自有资本金比例必须达到40%及以上。 跨地区投资企业基本实力 《政策》提出,钢铁企业跨地区投资建设钢铁联合企业项目,普钢企业上年钢产量必须达到500万吨及以上,特钢企业产量达到50万吨及以上。非钢铁企业投资钢铁联合企业项目的,必须具有资金实力和较高的公信度,必须对企业注册资本进行验资,银行提供资信证明,会计事务所提供业绩报告,有条件的通过招标方式选择项目业主。 亮点四发展循环经济 淘汰落后工艺设备 《政策》明确,加快淘汰并禁止新建土烧结、土焦(含改良焦)、化铁炼钢、热烧结矿、容积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专业铸铁管厂除外)、公称容量20吨及以下转炉、公称容量20吨及以下电炉(机械铸造和生产高合金钢产品除外)、叠轧薄板轧机、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中型轧机、三辊劳特式中板轧机、复二重式线材轧机、横列式小型轧机、热轧窄带钢轧机、直径76毫米以下热轧无缝管机组、中频感应炉等落后工艺技术装备。钢铁产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适时修订的《工商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或依照环保法规要求,淘汰落后工艺、产品和技术。 新项目做到四个“必须” 《政策》要求,新上项目高炉必须同步配套高炉余压发电装置和煤粉喷吹装置;焦炉必须同步配套干熄焦装置并匹配收尘装置和焦炉煤气脱硫装置;焦炉、高炉、转炉必须同步配套煤气回收装置;电炉必须配套烟尘回收装置。 亮点五提倡节约用钢 虽然是世界产钢第一国家,但《政策》还是对钢材节约使用作出了相关规定,提出,鼓励用可再生材料替代和废钢材回收,减少钢材使用数量。建设部门要适时组织修订和完善建筑钢材使用设计规范和标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降低钢材使用系数。 并要求,设计部门要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把研发的经济、节约型产品及时纳入标准设计。 《政策》分析提出,随着市场保有钢铁产品数量增加和废钢回收量增加,逐渐减少铁矿石比例和增加废钢比重。本报记者 张许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