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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协议书 养老有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08:51 淄博新闻网

  ――高青县推行《农村家庭赡养协议书》签订工作纪实本报记者 楚春霞通讯员张毅玮现年64岁的王洪彬老人对记者说,儿子养老与我签了协议书,一年给我多少粮、油、煤,上面都写得清清楚楚,这下我像吃了宽心丸,真正放心了。老人是高青县赵店镇王桥村人。目前,赵店镇1624户农村老人家庭,100%签订了农村家庭赡养协议书。不止赵店镇,今年5月初,高青县组织全县农村年满60岁的老年人与其子女(无子女的与其他赡养人或抚养人)签订了赡养协议书,明确规定了赡养人每年按规定时间和标准为被赡养人提供吃、穿、住、用、医

疗、零花钱等,为农村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提供了可靠保障。目前,全县40578户农村老人签订了赡养协议书,签订率达95%。政府出面保障老有所养今年年初,省、市提出在农村推行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工作,并要求各区县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科学具体的赡养标准,总的要求是:既要着眼于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又要考虑子女的承受能力,保证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家庭其他成员的平均生活水平。高青县是个沿黄农业县,总人口36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人达5.3万人,占全县人口总数的14.7%,80%以上生活在农村。因此,做好赡养协议书工作有着尤为重要的现实意义。认识到位了,接下来就是实实在在地干。舆论是先导,高青县利用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发放明白纸、播放广播、电视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在村民中广泛宣传签订《农村家庭赡养协议书》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高青县还派出专人,对全县农村需要签订协议书的家庭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由镇、村两级自下而上摸清应签订的户数、老年人数、子女数、经济收入情况、老年人的生活情况、老人与子女的关系及思想状况等,并进行登记注册。通过入户走访、座谈、问卷等形式,确定了赡养协议书的具体内容。在此基础上制定出的《农村家庭赡养协议书》符合实际、行之有效又便于灵活操作。一纸协议书养老实现“法制化”农村老人自己没有固定收入,如果子女的赡养意识淡薄,就会使赡养矛盾时有发生,老人无法满足基本生活需求。而赡养协议书的签订,把被赡养人的权利、赡养人的义务写得明明白白,让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有据可依,实现“法制化”。赵店镇吴家村吴玉丰老人有三个儿子,以前养老靠儿子自觉,这个给多了,那个给少了,少不了产生矛盾和摩擦。今年5月,他与儿子们签订了赡养协议书,将每个儿子应该尽的义务,履行的标准规定得清清楚楚,一家人再也不为养老红脸了。协议书一般一式四份,分别由赡养人、被赡养人、村、镇持有,如果子女不按协议书规定的赡养标准、赡养内容履行,村或镇老龄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协议书规定的内容,要求子女按标准全面履行赡养义务。如子女仍不履行义务,老人可以诉诸法律程序,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子女尽义务,维护自己的养老权益。同时,赡养协议书的签订,也便于别人监督赡养人履行义务,通过社会舆论监督协议书内容的落实。《农村家庭赡养协议书》已成为保障农村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一条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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