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最大制贩摇头丸案三名主犯重审改判死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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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10:07 大洋网-广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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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毕征 实习生陈昕宇)昨日上午,制贩摇头丸400多万粒、冰毒3吨多,“产品”远销南非,被称为“全国最大”的制贩摇头丸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审判长宣读了长达53页的刑事判决书:在前次审判中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余卓雄、郭明庆、陈羽翰三名主犯被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程均勇等四人被判无期徒刑;以上七犯同时被剥 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所有个人财产。其余5犯则分别被判处8到15年不等有期徒刑,没收个人财产2万~20万元。药学学士“发挥特长”研制摇头丸 1997年初开始,广州人余卓雄、郭明庆共同商定制造“冰毒”贩卖,毕业于广东药学院的陈羽翰亦获邀“加盟”,他先从境外人员那里弄了一粒“摇头丸”,并化验出其成分,随后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技术”,开始研制摇头丸。研制成功后,与余卓雄、郭明庆等人纠合在一起,迅速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制毒网络。至1998年初,共制出“冰毒”100多千克,加上在河南省巩义市等地租赁的地下制毒工地,一共制成冰毒3050千克,全部运回广州市出卖,赃款数千万元由众犯平分。 1998年初至2001年5月间,该伙人利用购买的安眠酮粉末为主要原料,组织人员先后制造出安眠酮药片160万粒,并将其夹带在出口商品毛绒玩具身体中,走私运至南非班德港。 2001年5月,该毒品犯罪集团被警方捣毁,主要涉毒犯罪嫌疑人一一落网。 众犯认为量刑过重提起上诉 余卓雄等人涉嫌制造、运输、贩卖3吨多冰毒、160万片安眠酮、400多万粒摇头丸。在2003年11月的一审判决中,余卓雄等三人被判处死刑,六人被判决无期徒刑,其余分别被判处8~15年不等的徒刑。 余卓雄等人以“量刑过重”提起上诉,去年12月,广东省高院审理后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广州中院重审。 法院重审判决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指控罪名成立。余卓雄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故其辩护人意见被予以采纳。郭明庆虽有立功表现,但不属重大立功,其辩护意见不予采纳。陈羽翰具体负责制造毒品的技术和生产的环节,其关于构成立功的辩护意见与查明的事实不符,不予采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法律规定,三名主犯被改判死缓。(来源: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