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配镜”要标明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10:19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李婧 通讯员 廖国明、吴胡微)为让广大消费者戴上“放心眼镜”,广州市质监局近期将坚决查处、曝光一批假冒伪劣眼镜企业,并力争使全市验配眼镜监督抽查实物质量合格率达到85%以上。而消费者可依据验配眼镜验收标准进行举报监督,举报电话86197981。 据悉,验配眼镜验收标准为“五个具体目标”和“十有”。“五个具体目标”包括:确保企业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100%;产品标识合格率达到95%以上;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率达100%等。此次,市质监局还要求只进行验光但不具备配镜条件的眼镜店(即未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的眼镜店),在店铺明显位置标明“本店只提供验光服务,不配镜”等。(来源: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