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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盐当食盐加工做面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09:24 东南快报

  本报讯 25日,厦门市海沧区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海沧石塘村一面条加工店将未经加工的粗盐充当食盐添加到面条中。

  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加工店进行了突击检查,并在该面条作坊内当场查获满满3编织袋粗盐,共计95公斤,执法人员依法予以查扣。

  海沧工商局市场合同科科长朱叶春表示,用未经加工的粗盐充当食盐添加制作食品是法律严格禁止的,即使确实有需要用于合法用途的,也须向盐业部门购买,并开据、保存好相关的票据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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