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号楼不必拆除 有关鉴定称该楼通过加固维修仍可供人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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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9日09:39 南方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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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道地陷”追踪 本报讯(记者林劲松 实习生刘献忠)广州市房屋鉴定所经过测量鉴定,确认广州海运局196号楼不必拆除,通过永久加固维修处理后,依然可以供人居住。 公安部门昨日召开海员宾馆定向爆破方案专家论证会,对广东宏大爆破工程公司提出 的爆破方案进行讨论,会上有关人士透露了上述消息。检测报告说,虽然海珠城广场塌陷造成196号楼东北角水平下沉6厘米,并有两根桩折断,但该楼还未达到危楼标准,经过维修加固,仍然可以供人居住。目前,有关维修工作已接近尾声。又讯 (记者綦伟 实习生张少琴)今后,凡是生产经营单位,都必须根据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及其应急救援工作的特点,分门别类制定出应急预案。 昨日,广州市安监局向全市生产经营单位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提出上述要求。 广州市安监局要求各单位按照《通知》切实做好该项工作,并于9月15日前将所辖属企业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情况上报。 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投标 本报讯(南方日报记者严丽君 通讯员谢少波)广州海珠城工地基坑坍塌事故引起市民对建筑施工安全问题的广泛关注。广州市建委有关负责人强调,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一律不得参加投标。 近日,广州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分设为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由市质量监督站负责工程质量的具体监督,市安全监督站负责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的监督。 该市建委负责人强调,广州已开始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一律不得参加投标。已经承建开工项目的施工企业在7月14日后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停工整改,依法申领到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施工,擅自施工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