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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单位者须自行申报个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08:07 重庆时报

  7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并决定,该《修正案(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将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据了解,提请审议的这份草案,“提高个税起征点”和“扩大纳税人申报范围”是其中最重要的两项改变。其一,调整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额,即将“起征点”调整

到1200元。草案中,这1200元的“起征点”被确定为是一个基点数,地方上还可以根据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实际情况上下浮动20%%。据悉,起征点最低将为960元,最高将达到1440元。其二,扩大纳税人申报的范围。中国现在征个人所得税实行由工作单位来代扣代缴的方式。而对那些没有工作单位的人,或者对于一些私营企业,这方面就很难保证,容易发生税收流失。而现在是,如果你没有扣缴单位,就要自行申报,否则就会被认为是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就会被处以重罚。据《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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