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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背公共性诉求的社会发展是伪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0:06 红网

  红网『字体: 大 中小』全国政协常委、致公党中央副主席吴明熹8月8日在《中国教育报》发表《公平:教育政策的基本价值取向》一文中指出,在北大、清华、北师大等国家重点大学,20世纪90年代以来招收的新生中,农村学生比例呈下降趋势。其中北师大农村学生比例由1998年的30.9%下降到了2002年的22.3%。(见《中国教育报》8月8日)

  农村学生比例在重点大学呈下降趋势,或许是个“老闻”了,此前这个问题也曾引起

舆论的关注。而这个数据之所以引起笔者的注意,在于它让笔者想到最近有关城市对人口设限的种种做法,如北京有人提出通过高学历、提高生活成本和深圳通过推行与国际接轨的投资纳税入户政策等方式来控制人口规模过快增长。二者有关联吗?在笔者看来,不论是采取何种对城市人口进行限制,还是农村学生比例在重点大学呈下降趋势,都告诉了我们一个信号:社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优质资源正在被强势群体、富裕群体所拥有,而弱势群体、穷人正在失去享有社会发展成果的机会,最起码失去享有社会发展成果的几率在增大。道理很简单,城市不是某个人、某个群体的城市,重点大学也不是某个人、某个群体的大学。

  在笔者看来,这些无非是突出了一点:来自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公共性诉求正在被忽视。换句话说,社会正在放大强势群体的诉求而在忽视弱势群体的诉求。现在不少城市提出了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口号,把高楼大厦当作了发展的标准,忽视了人在城市中的地位和作用,导致城市贫穷人口被边缘化等。农村学生比例在重点大学呈下降趋势之类的教育不公平现象,人为地加大了公民受教育权利和机会的差距,直接导致就业机会不平等,进而是社会地位的边缘化,埋下城乡、地区、阶层冲突的隐患。

  一个社会之所以能不断的发展和保持稳定,其重要的因素,应该归于社会发展的公共性诉求。社会发展的公共性诉求,不是为了某个利益集团的利益要求,也不是为了几个集团的利益需要,而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有其基本的价值追求和利益的合理表达,追求的是一种普遍的公正、公平与正义。社会的这种公共性诉求推动和建构着社会的发展进程。笔者以为,限制人口进入城市,农村学生比例在重点大学呈下降趋势都是社会发展公共性诉求降低的表现,不利于建设和谐社会。

  我国正处在一个机遇与风险并存的关键时期。任何不利于弱势群体的政策都是可怕的,不利于应对社会问题和实现社会的安全运行,更不利于建设和谐社会。而要建设和谐社会就要重视社会发展的公共性诉求。为此,应建立一个合理、公正的橄榄型社会分配结构和建立健全社会利益的协调机制、各种畅通的民意表达机制并使之制度化、经常化,应促进社会阶层间的相互开放和平等进入,保持一种互惠互利关系。

  任何违背社会发展公共性诉求的发展都是伪发展,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的诉求都应当得到平等尊重。当前,注重各个群体的公共性诉求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最为重要的是必须作到一个阶层和群体的利益增进不能以损害另一个阶层和群体的利益为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富裕群体的发展和困难群体的生活改善应当同步。(稿源:红网)(作者:朱四倍)(编辑:耿红仁)(2005-6-113:46:42)(2005-2-190: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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