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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试行党费交纳日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2:24 人民网-华东新闻

  本报讯针对部分党员干部交纳党费不太主动,或者由于工作繁忙而忘记交纳党费的现象,最近如皋市创新党费交纳形式,首先在该市供电公司试行了“党费交纳日制度”。

  如皋市供电公司党委规定:将每月的8日作为本单位党员集中交纳党费的日子。党组织派人统一收缴、开出收据,一般须由党员本人持证交纳党费;党员因故不能及时交纳党费的,需当月内补交,并向党小组长说明原因;党员无正当理由,超过一个月未交纳党费的,党

支部会议将给予批评;超过六个月未交纳党费的,按规定给予党内除名的处罚。

  (徐爱民 陈建 田秀萍)

  《华东新闻》 (2005年08月09日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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