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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安全警告叫停不了危险施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5:00 北京晨报

  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广东广州、英德两地连续发生3起工地坍塌事故,死亡8人。在人们震惊之际,一些政府部门声称,他们都曾对建筑施工单位数次发出过安全警告或停工通知,但相关责任人置若罔闻,仍然违规施工,终于导致事故发生。按照这种说法,事故责任应该全在施工单位,因为他们没有做到令行禁止,而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则可以免责,因为该做的已经做了。但人们要问:真的是这样吗?为什么安全警告叫停不了危险施工?

  警告,不理会;继续警告,继续不理会;再警告……一些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就这样满足于“半截子执法”,而缺乏严格执行动真格的精神,直至事故发生。对于那些声称已经尽职的政府职能部门,为什么可以连续发出3次安全警告,却不愿意到现场去查封?其实,按照一位房地产商的说法,如果政府去现场一次,他们就不敢不停工整改。

  事实上,给违规施工单位发安全警告是一种管理形式,而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才是政府的宗旨。安全事故发生前,政府职能部门没有察觉是失职,察觉了仅仅发出警告,而没有采取进一步的实质措施予以制止,也很难说不是失职。这种“半截子执法”的弊端就在于表面看上去政府职能部门在做事,实际上又没有将事情做实做好,它本质上是一种形式主义作风。建筑单位违规施工,不遵守安全生产法规有错,但政府有关部门执法不严,也是工地安全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因为这纵容了违法违规行为,更形成了政府职能部门不负责任的习气。

  作为公众安全守护者的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将这些规章制度落实到底,对发了安全警告拒不停工整改的就应该坚决地查封,以彻底杜绝“半截子执法”。否则,再多的安监措施也只是“墙上地图”。

  均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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