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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查办十类经济渎职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6:58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8月8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检察院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从现在起,我省将用一年半的时间,集中开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

  据了解,此次专项工作重点查办滥用职权案;玩忽职守案;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案;非法批准征用土地、占用土地案;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徇私枉法案;民事行政法裁判案;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案;执行判决、裁定滥

用职权案十类案件。

  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般案件由基层检察院查办,县处级干部犯罪案件和重特大案件由市(分)检察院查办和督办,省检察院直接查办或督办以下案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渎职犯罪案件;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10人以上死亡的或造成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渎职犯罪案件;其他全省性的重大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渎职犯罪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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