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守望家园:金光下的阴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8:05 人民网

  真是无独有偶,和对金光集团在云南毁林事件的调查结果的调查结果一样,国家主管部门对该集团在海南毁林事件的调查结果,同样是“千呼万唤始出来”,同样是耐人寻味。

  这份由国家林业局海口专员办专门进行的调查报告称:“尚未发现金光集团海南金华林业有限公司在海南有计划地毁坏天然林造浆纸林的情况,但个别造林项目中毁坏天然林或者无证采伐的现象确有发生。”

  不知道如果这份调查报告的对象不是金光集团这样的“造纸业巨头”,而是普通的林农或开发商,那会是怎样的一种表述呢?

  记得由云南省林业厅组织、经国家林业局认可的针对金光集团在云南毁林事件的调查报告,其要意大致是这样:虽然“金光集团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采伐林木蓄积24709立方米”,但是,“经调查,林木的采伐主要系当地村民和造林承包商所为。其中,交地前当地村民砍伐约22000立方米,造林承包商砍伐约2700立方米。”报告还强调,林木的采伐,都已纳入澜沧县林业局下达的年度民用材(柴)采伐计划,但当地农民和造林承包商按过去的老习惯办事,未及时办理采伐许可证,属于手续不完善的问题,责任在农民和承包商,也反映出林业部门管理不严格。

  总之,金光集团与毁林“没有关系”,“有责任”的是当地农民和造林承包商,和“林业部门管理不严格”——不知道金光集团对这样的报告是否满意?但稍有常识的人,恐怕都能做出自己的判断。

  但是,这两份调查报告并没能解答媒体披露的诸多疑点:在专家对桉树的利弊存在重大分歧的情况下,在未经严格的环境评估的情况下,甚至在国家主管部门审批之前,金光集团就在政府的“力挺”之下,在许多农民的抱怨乃至抵制中,就在生态区位非常重要的云南、海南开展规模如此之巨的“造林—制浆—造纸”运动,是不是有些超乎寻常?

  有道是“路遥知马力”,相信就像几十年在云南、海南进行的大面积橡胶林所引发的是非功过一样,金光集团如此惊人之举的“造福自然、造福人民”的影响力,自然逃不脱时间的检验。虽然,到那时,大部分当事人都已“物是人非”,可以超然而坦然,但历史终将做出评判。就像阳光愈强、阴影愈黑一样,灼灼金光之笼罩下的阴影,也应是非同一般的吧?

  还好。毕竟不像上次,云南省做出调查后就没有了下文;毕竟不像今年3月,金光集团对浙江饭店业协会侵权的指控,在开庭的前一天突然莫名其妙地撤诉——这次,金光集团还做出了承诺:“将切实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合法经营,依法办事,今后金光集团所实行的各种林业管理制度、营林作业方法等均遵循国家林业部门的相关规定。”

  在金光集团的价值观中,有“诚信正直”一条,其要旨有三:一、踏踏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做事;二、虚怀若谷、坦诚待人、言行一致;三、严守公司机密。相信响誉世界的金光集团,不会欺世盗名、自食其言吧?

  按照目前的“潜规则”:既然“调查报告”已出,事情就自然终结了。但是,人们对此事的思索,恐怕还不能就此一了百了。

  前不久从与一位和投资商谈判过无数次的市长那里,听到了“投资大鳄”的说法,顿让我怦然心惊:把财力雄厚的投资商戏称作“大鳄”,实在是精辟之至!

  那么,在对“大鳄”进行招商引资的过程中,政府当怀抱怎样的心态、采取怎样的原则、施行何种手段,当如何维护公众,特别是农民的利益,当如何考量对生态、对环境的影响?

  从这个意义上,扑朔迷离的金光毁林事件留给我们的,实在是“一盘没有下完的残棋”。

  作者:赵永新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爱问 iAsk.com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