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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绿地还是规划用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9:01 南方日报

  公共绿地还是规划用地?

  某小区业主抗议开发商擅自加建商住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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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丁佳 实习生/陈婷)昨日,家住龙岗区坪山街道西湖苑小区的马先生向本报反映:该小区的开发商竟然不顾小区业主的激烈反对,擅自在小区门口一块居民们休闲玩耍的公共绿化地上破土建房。马先生告诉记者,这块公共绿化地位于房产证宗地图上的红线圈之内,“改动红线内的规划必须通过1/3业主的同意,且利益归业主所有。”这是业主们从市国土局咨询到的结果。

  业主公共绿地竟动工建楼

  记者了解到,位于龙岗区坪山街道的西湖苑小区是由深圳市西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香港汇轩国际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大型别墅群,是开发商的一期工程,现有300余住户,正在动工的是三期工程。

  据了解,正开发新楼的新西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西湖公司)是深圳市西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据西湖苑小区业主委员会主席林先生介绍,1996年11月,西湖苑一期工程竣工出售,现在被用于建楼的绿地在当时规划为公共绿地,很多业主都是看重这块绿地才决定买房的,“这一规划有房产证宗地图、西湖公司的售楼广告宣传画以及建筑模型为证”。

  从2004年12月到今年1月,新西湖公司砍去该公共绿地的树木,铲除草坪修建围墙,要将该绿地建成“坪地好莱坞商业步行街”,遭到业主强烈反对。2005年3月,新西湖公司及其合作者在该绿地上剪彩。“而我们业主看到的《深圳市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深圳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分别签发于2005年5月23日和2005年6月30日,比其动工之日晚了数月”。

  开发商这是预留的规划用地

  “我们是使用而非改动此土地。”新西湖公司负责人彭先生告诉记者。他称这块有争议的土地不是业主们所谓的公共绿地,而是预留的规划用地,位于国土局和规划局的规划总平面图里,而不是业主们房产证的宗地图里。

  彭先生称,该公司早在西湖苑出售前2年就获得了此预留地的规划许可,即批准其在该地段建成8层高的商住房。由于城市规划标准出现了新的变化,该公司于今年3月重新拿到规划许可证,除了8层商住房外,还有系列配套公共建设,例如建成后由政府接管的小区幼儿园、老人活动中心、垃圾回收站、煤气中转站等等。而这些建设将占用小区大门左侧的那块目前已绿化的预留地。但西湖苑的业主坚持,开发商在卖房时有义务告知业主别墅附近土地的用途,例如二期工程在当时的宗地图上就已经有显示,业主们可以接受。但此时的三期工程根本就在预料之外,因此难以让人接受。

  面对多次协调未果的局面,彭先生告诉记者:“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西湖苑的业主将不能阻碍工程进行。”

  区规划分局审批不以宗地图为依据

  就业主们出示的房产证宗地图与新西湖公司提到的规划总平面两者之间的区别与各自的用途,记者采访了龙岗区规划分局相关部门。一位姓文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房产证的宗地图是由地形图和宗地红线叠加而成,其作用是显示买房时候的现状。根据开发商的开发进程,前者会发生变化,所以宗地图每年都要更新。房产证的宗地图是黑白的,只能区分空地与建筑,无法判断是否绿地。规划局审批不以宗地图为依据,而是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规划总平面为依据。

  深圳市规划局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开发商在卖房时会有一份小区平面图,上面标注的公共绿地是经过规划局审批的,是小区的公共财产,不能侵犯,而宗地图上实际是看不出绿地范围的。西湖苑的业主昨日向记者表示,他们将会寻找更多的证据来争取自己的权益。

  (报料人:马先生 报料奖: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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