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因不满前夫再婚侮辱其现任妻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9:16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 (记者 郭颖 通讯员 顾建国 张宇捷)

  由于不满已与自己离异的丈夫再婚,陈女士竟跑到前夫现任妻子李女士的单位进行人身攻击,结果被告上法庭。黄浦法院近日一审判决陈女士赔偿李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律师费等5000余元。

  今年2月20日晚,陈女士找了几个人一起到前夫“后妻”李女士工作单位,将李的照片贴在自己身上示众,骂她“抢人家老公”,“博士生甘心做人家二奶”等。事后,李女士愤然将陈女士告上法院,要求其书面道歉,索赔精神抚慰金人民币2万元,律师费4000元。陈女士则在法庭上辩称,所出示的照片是李在自己与前夫婚姻存续期间拍的,讲的话也都是事实,并非损害李女士。

  黄浦法院认为,陈女士构成了对李女士名誉权的侵害,遂作出上述判决。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爱问 iAsk.com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