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不是享受“特批”的前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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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00:12 红网 |
红网『字体: 大 中小』最近,安徽省政法委为一名县公安局长特批了2万元的困难补助金,这笔补助金是由省公安厅出面申请的。据了解,这位局长为了给妻子和母亲筹集巨额医疗费,不仅卖掉了房子,而且举债30多万元,安徽省公安厅领导在了解这一情况后,特别为他申请了困难补助金。(8月14日《新安晚报》) 此事之所以引起较大反响,恐怕关键不在于这特批的2万元困难补助金本身,而是隐于 其后的背景故事。一名县公安局长真的会出现如此生活困境吗?按照人们通常的认识和理解,在地方公务员序列中,公安局长无疑是颇有“含金量”的一个职位,它原本不该与生活拮据、负债累累直接挂钩,而当它赫然醒目的出现在人们面前时,也难怪有着惯性思维的人们要大感“诧异”了。其实,这种认识本身就意味着一种社会偏见的存在,公安局长为什么就不可能被贫困拮据的生活实境所纠缠?作为地方公务员序列中的一员,他所享受的工资待遇、相关福利都是明晰固定、有据可查的,绝不会因身份的炫目“光环”而水涨船高。任何一名公安局长,遇到了像他一样的意外家庭波折,都只能是同样的艰难结果,实际上,生活之意外困境的出现,本不应与身份符号有所纠连,一名工人、一位教师都可能面临如许困境,对此,人们似乎已习以为常、见惯不惊了,可当他的符号代码成了一名在薪金收入上并无天壤之别的公安局长时,为何就激起如此反响?只有两种解释,要么是太多的不正常现实反衬了正常的“另类”和不可思议,要么就是公众的认识主观意识过浓、感性成分太重,变相放大了它的标本含蕴。这其中,有一个事实主体可能被很多人有意无意间误读了,那就是,并不是清廉和恪守本分导致了公安局长的生活困境,而是每个人都不可预知的病痛之灾。如此看来,人们过早地在负债和清廉之间划了等号,而上级机关的一个“特批”似乎又从侧面强化了这一注脚。 现在的问题是,公安局长的负债可以换来特批补助,那么,副局长呢?科长、队长呢?他们同样是政法系统的公务员,同样手中握有一定权力,并有将其异化成“物质优裕”的可能,当他们没有这样做,当他们恪守本分却生活维艰时,谁又来用特批一解其燃眉之急?或是为其不幸的家庭困境分忧? 很显然,因为各种原因,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不可能迎来这样的特殊时刻,由此引发的思考是:当生活的波折、变故、拮据与“清廉”一同到来时,用什么方式来破解清廉并贫困者的现实困局?无疑,“特批”不是好办法,一则,感性因素过多且扶助圈子太小,像类似的厅里为局长特批之例,未免给人单向、有选择、“人管人治”的印象;其次,容易产生意识误导,即认为是清廉、恪守本分造成了生活之困,而作为一名公务员应该谨守的行事规范却变相成为享受特批的前提。这显然是处理方向上的错误。 在一个法治社会,应该力践的是制度约束、制度扶助的行为之路,清廉是每个国家工作人员的职业本分,它不应有任何外溢产出;而每个社会成员的病疾灾患问题,更应被国家的帮扶救助体系同等关注和关照,它不应依附在某个社会地位“突出”的家庭成员身上。这位妻子、这位母亲,当她们被病患长久纠缠时,社会的帮扶救助体系为何缺位?人们应该从现行医保体制的不尽完善、社会慈善救助体系的相对滞后上找原因、并寻求解决之路,而绝非舍此就彼地施以行政特批、“权力救济”。(稿源:红网)(作者:陈阳)(编辑:耿红仁)(2005-4-250:13: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