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阻违章搭建保安是否出手伤人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08:59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 (实习生 韩颖记者陈筠)小区业主违章搭建,物业公司上门劝阻。双方争执中,业主一方两名负责装修的员工受伤。由于索赔一事至今未果,业主已聘请律师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业主程先生家住闵行区顾戴路2199弄圣陶沙花园。据他介绍,他们家于今年6月初开始装修,因看到小区内大多数别墅的阳台都作了“拓展”,于是,他也要求装修队在阳台外再 搭建一间房。“事发这天,物业公司经理带了约20名保安来到我家中,说要实施强制拆违。可当时物业无法出示任何相关部门的授权书,所以我表示不同意他们这么做。此时,几名保安突然对我家正在施工的几个工人大打出手。“记者看到了程先生出示的一名受伤工人的验伤单,上面写着:鼻骨骨折,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程先生说,被打伤的还有另一名人员,至今其仍有头晕的症状。程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后的第二天他收到了区房管局的《房屋整改通知书》。目前,他已将违章建筑拆除。 在圣陶沙花园,物业公司许经理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解释,他们那天上门只是进行劝阻,这完全是符合物业条例规定的。至于保安是否出手打人,许经理这样说道,“是业主言词激烈在先,推推搡搡之间谁先动手都很难说。” 律师提醒 如果小区有其他违章搭建业主可以告主管部门“不作为” 在采访中,程先生提出了他的一个疑问:“小区内有很多别墅都有类似我家的违章搭建,现在我拆除了,是否有权要求区房管局对其他人家予以同样的管理?” 记者就此采访了汇业律所的吴冬律师。他表示,首先,如果相关部门执法不公正、不统一,从某种程度上讲,就是损害了业主所应享有的正当权益。业主可以向法院提起房管部门“行政不作为”的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