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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票据也可作合法报销凭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09:27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彭科 实习生冼文欣 通讯员何智凤 张莹)一些公司的业务员经常到境外联系拓展业务,所有住宿、交通及其他业务往来的费用凭据都是境外的票据,公司财务人员大都不清楚这些境外票据可否在内地报销入账,港澳或国外什么样的票据可在国内报销。

  广州市地税局表示,企业取得的票据,无论是境内还是境外的,只要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通常情况下视为合法凭证。根据有关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

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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