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收入者“限高”公平地分割“蛋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09:31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吴闻 收入差距在拉大是个老话题了,但是收入差距到底大到什么程度呢?中共中央党校社会学室主任吴忠民教授最近在《暸望》杂志上撰文指出,目前,中国收入差距超过国际中等不平等程度的国家。中国贫富差距扩大的幅度过大、速度过快,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已经突破了合理的限度。由此,吴忠民呼吁政府要采取措施,对高收入者进行“限高”,这涉及的 发展是硬道理。因此,做大“蛋糕”是我们毫不动摇坚持的原则。经过多年的摸索,政府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多年来,这项政策对冲破平均主义的旧习陋章,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近年来,当许多地方“效益优先”变成“唯效率论”时,“兼顾公平”就成了“公平能兼则兼,不能兼则弃”———像某些地方为了追求“效率”,干脆把乡镇医院一卖了之,或者让私人承包乡镇学校等。更有些地方,把“兼顾公平”变成“公平次要论”甚至“不要公平论”。 过去一段时间,人们在谈论收入差距拉大时,关注的焦点是不同区域之间的收入不同。现在人们谈论这个话题时,则把视野投向不同行业之间收入上的巨大差距。民间有一句谚语:“男怕入错行。”为什么呢?同一个人,同等的素质,同等的努力,进垄断行业和非垄断行业,收入就会相距甚大。这种待遇的不公正,会让许多人产生挫折感和不公平感。 在许多国家,税收杠杆是对高收入者“限高”的重要工具。但税收杠杆也不外乎几个,一是征收个人收入所得税,二是征收遗产税和赠与税。但前者因为征收标准20多年没有调整,工薪阶层成为个人所得税的大军,让这一政策已经“失灵”。后者又因为缺乏个人财产继承、赠与和转让的法规,以及个人财产登记和收入申报等而无法开征。这样对高收入者的“限高”,在实际操作中就落空了。 “限高论”说明,在做大“蛋糕”时,更要公平地分割“蛋糕”,否则,不仅会诱发社会不满情绪,同时也影响继续做大“蛋糕”。(来源: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