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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贸易领域正式向外资开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09:48 大洋网-广州日报

  上周五晚,商务部在网站上发布了《汽车贸易政策》全文,这也意味着在经过近10个月的征求意见之后,《汽车贸易政策》正式成为汽车贸易领域的指导性政策。业内人士认为,作为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必备的通行证,《政策》的出台,意味着我国汽车产业从配件、产销到二手车交易向外资开放,国内汽车行业面临全方位变革。

  本报讯

  据悉,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出台的《汽车贸易政策》中最大的变化就是进一步放低了对二手车交易的限制。除允许外商投资成立二手车拍卖企业之外,正式政策还删除了征求稿中“需直接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审批”的规定,大大降低了外商投资二手车业务的门槛。

  “二手车交易市场不得直接从事二手车经营活动”的规定也被删除,这意味着承认了目前二手车市场交易的现状,也解除了不少二手车交易市场投资者被剥夺直接交易功能的忧虑,使得目前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直接经营功能得以延续,而不会受到太大冲击。

  此外,政策还删去了“从事二手车鉴定评估经营活动的人员必须通过统一等级考试”、取得有关职业资格证书的规定。

  《汽车贸易政策》对零配件产业也作出了指引,《政策》称国家鼓励汽车配件流通采取特许、连锁经营的方式向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方向发展。

  强调打破地方保护主义

  此外,《政策》再次强调了打破地方保护主义。《政策》规定:不得对非本地生产和交易的汽车在流通、服务、使用等方面实施歧视政策,坚决制止强制或变相强制本地消费者购买本地生产汽车,以及以任何方式干预经营者选择国家许可生产、销售的汽车的行为。(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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