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太阳眼镜抽查合格(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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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10:17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李婧 通讯员邱晓莹、孔祥佩) 目前,太阳镜除了保护眼睛外,更成为个人时尚用品。昨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太阳镜抽查结果显示,被抽查的北京、上海、广东、福建、江苏、浙江等6个省、直辖市60家企业的79种产品,合格72种,抽样合格率为91.1%,但广州有一企业上了“黑榜”。此次抽检发现,标明防紫外线的太阳镜只有2种不合格。 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太阳镜类别未标或错标、达不到明示的防紫外线功能。没有出现造成佩戴者行路安全和影响视力健康的产品,目前国内大中型企业生产的太阳镜所用的镜片材料都能达到我国现行标准的要求,这些工厂的产品主要销售到大中型眼镜店或商场,消费者可以放心选购。 专家指出,一副符合我国现行标准的太阳镜,在防紫外线方面,只能说是“达到一般要求”。只有经过特殊加工的太阳镜,才会具有防紫外线、抗冲击等附加防护性能。在本次抽查的79种产品中,明示具有防紫外线功能的产品有50种,占抽查产品总数的63%,经检测,大部分的产品都能达到防紫外线的效果,仅有2种产品不合格。从近几年国家对太阳镜抽查结果看,明示具有防紫外线功能的太阳镜,性能指标有了很大提高。 在选购上,不能只注重款式,阴天和在室内没有必要戴太阳镜,婴儿、儿童等不宜配戴太阳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