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留卖车款获刑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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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10:29 武汉晚报 |
截留卖车款 获刑十年 本报讯(记者王兵通讯员涂文竞耿明军黄欢欢)一名汽车销售业务员挪用公款43余万元未归还,近日被十堰市茅箭区法院判刑十年。孙振江今年38岁,原系湖北三环集团专用汽 车有限公司江西经理部业务员。经查,2003年10月至2004年8月,孙振江将自己收回的销车款393450元及运费39816元截留。其中32万元用于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其余部分用于平时开支,挪用的款项至今没有归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