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将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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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13:59 国际在线 |
国际在线消息(驻无锡记者尚学林、邓一):记者从8月15日召开的无锡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现在起,无锡市将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从而唱响计划生育政策好,奖励扶助帮养老这个主题,进一步稳定无锡市目前的低生育水平。 据介绍,无锡市是全国最早进入低生育水平的地区之一,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全市生育率一直稳定在较低水平,每年出生新生儿在三万人左右,无锡市户籍人口接近零增长 。统计资料显示:目前无锡市的独生子女率达到79.85%,其中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达26万人。无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新闻发言人介绍说,为了让当年为计划生育作出奉献的农民群众在养老方面有所依靠,无锡市将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助。无锡市确定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有两种:一是年满60周岁,子女在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居民,包括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未生育而依法只收养一个孩子的夫妻;符合江苏省生育政策规定、经过批准生育了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在未生育前死亡,之后不再生育或收养孩子的夫妻。二是只生育一个孩子且孩子已死亡而又未再生育或收养孩子、年满50周岁的农村居民。凡是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每人每月将可领取到50元的奖励扶助金,直到奖励扶助对象亡故为止。 据初步摸底调查,目前无锡市符合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父母为1.2万人左右,每年需要发放的奖励扶助金超过600万元。为了确保奖励扶助制度的规范实施,无锡市将建立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权分立、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无锡市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将对奖励扶助工作中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实行全方位介入、全过程监督。(来源:国际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