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球探测工程形象标识”征集评选办法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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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17:06 人民网 |
月球探测工程是我国的标志性工程,是我国航天领域的又一个里程碑,是中国人第一次要探访另一个星球的历史创举,对于凝聚全国人民的精神,促进科学技术事业的进步,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了树立工程所蕴涵的科学、探索、奉献的文化形象,扩大工程在社会文化方面的影响,国防科工委月球探测工程中心(以下简称“月球探测工程中心”)将为工程确定一个既鲜明又独具特色的形象标识,标识将采用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的方式产生。月球探测工程中心诚邀关心月球 探测工程的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本次形象标识征集活动。参选人员资格 1.所有关心月球探测工程的个人(自然人及以自然人组成的群体)以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均可参加本次活动。 2.本次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其员工,标识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组成员,以及其他与前述人员或机构有实质性利益关系的个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3.如参选人是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则由该参加人的法定监护人签署本办法要求的文件,如参选人是群体参加人,则群体的每个成员都应签署本办法要求的相关文件。 参选作品设计要求 1.参选作品应体现出科学技术与文化艺术的结合,能明确体现出探月的主题和科学、探索、奉献的精神; 2.参选作品图案应清晰流畅,简洁大方,寓意贴切,有强烈的时代感及视觉冲击力,让人印象深刻; 3.参选作品设计应具有创新性; 4.参选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著名标识; 5.参选作品应适于在各种视觉媒体上传播; 6.参选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和有任何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善良风俗的内容。 评选机构 本活动由月球探测工程中心发起,成立月球探测工程形象标识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负责确定标识最终评选结果,成立月球探测工程形象标识评审专家组(以下简称“评审专家组”),对提交的参选作品进行初选,并为评审委员会提供专家意见。评审委员会由国防科工委有关领导、绕月探测工程总指挥,总设计师,应用科学首席科学家及工程主要承担单位领导组成,评审专家组由设计专家、主要合作媒体主编和社会知名人士共同组成。 评选步骤 1.资格审查和参选作品初选,选五十入围作品资格审查和参选作品初选由本次承办单位和评审专家组完成。将根据申报条件对报名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和参选作品初选。 2.参选作品二选,产生20强参选作品二选由评审专家组完成。评审专家组根据设计要求对五十份入围的参选作品分别打分,对每件入围参选作品的最终得分进行排序,取前20名。 3.参选作品三选,产生八强参选作品三选由评审专家组和评审委员会共同完成。评审专家组根据设计要求对20名入围作品进行集中评审,重新打分,并对每份作品给出评审意见。再将分数和专家意见分送评审委员会每位成员,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前20名参选作品进行投票,推选出8强作品。 4.全国票选,产生三甲月球探测工程中心将于今年中秋节公布八强作品,请全国人民对八强作品进行票选。票选活动自公布开始至9月25日24时截止,最终以票数多少和评审专家组及评审委员会的最终评审意见确定前三甲作品。 5.标识的产生和宣布标识的最终结果由评审委员会从三甲作品中选出,并于产生当日通过媒体正式对外公布。 来源: 国防科工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