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政府工程应向拖欠工资的承包商说“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23:50 红网

  深圳市政府近期发布了《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规定(试行)》,其中规定拖欠民工工资、拖欠分包商工程款的不得承包政府工程。以后,深圳的政府工程将在取得“预选承包商”资格的承建商中选择施工队伍。(《中国青年报》8月15日)

  是否拖欠民工工资与能否承担起工程的建设并无必然的联系,只要那些施工队伍具有了施工资质,拥有了过硬技术,它们就同样可以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这样看来,泛化选拔

的标准,把拖欠民工工资者排斥在“预选承包商”的范围之外,似乎有些另眼相看。

  但在笔者看来,这样的“另眼相看”却是必要的。首先,它体现了政府的引导功能。与只讲经济效益的企业不同,政府是社会道义的守望者,它需要承担起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需要注重经济效益以外的社会效益。因此,对法律惩戒效力以外的不诚信,不道德者,进行谴责和冷落是一种必要的态度。只有通过这种必要的作法才能彰显政府的责任和义务,形成道德规律上的“优胜劣汰”。如果在这种决定道德趋向的问题上,政府依然保持模糊的中立,或者给予善意的宽容,就可能导致社会道德的再次下滑。

  其次,它净化了市场的竞争环境。在市场经济中,不道德者不一定是势单力薄者;相反,由于拖欠工资,这些黑心的施工单位积累了可观的资金,他们可以把这些钱用来改进设备,招聘人才,甚至是招标中的公关,进而在竞争中不仅不处于下风,而且还能常常位居上游。这样的反常如果得不到逆转,将形成不正常的市场竞争环境,不仅间接鼓励了黑心的施工队伍,而且还导致了坚守道德者受挫。长久下去,缺乏净化的竞争环境将成为作恶者的天堂。

  当然,仅仅“另眼相看”承包商还不能够彻底杜绝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但这种作法还是以鲜明的态度和经济的杠杆有力地促动着市场道德正向的流动。在民工工资讨还成本过高的现实困境中,从源头规避拖欠行为的发生,不失为一种值得期待的新政。希望这样的政策能够在实际操作中得到坚决的执行,并能够成为一种范本在更多的地方施展开来。(稿源:红网)(作者:李劭强)(编辑:潇湘行)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