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遗产标志启用:成都金沙遗址金饰图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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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15:59 人民网 | ||||
中国文化遗产标志自本月3日至13日向社会公示,经国家文物局2005年8月15日第15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采用四川成都金沙遗址出土的金饰图案作为中国文化遗产标志。关于启用中国文化遗产标志的公告 经国家文物局2005年8月15日第15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采用四川成都金沙遗址出土的金饰图案作为中国文化遗产标志。 中国文化遗产标志标准图案如下: 中国文化遗产标志上方采用简体中文“中国文化遗产”;下方采用汉语拼音“ZHONG GUO WEN HUAYICHAN”,各民族自治地方可使用当地少数民族文字,在对外交往工作中可使用英文“CHINACULTURALHERITAGE”或其他国家文字。 中国文化遗产标志标准色彩为金色,可根据不同需要使用其他颜色。 中国文化遗产标志核心的金饰文物图案,除配合文字使用外也可单独使用。 《中国文化遗产标志管理办法》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文物局 2005年8月1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