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做”专家意见现象必须予以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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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01:34 东方早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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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矿难又曝出新的一幕。据最近一期《瞭望新闻周刊》报道,在大兴事故前几小时,一个由7名高级工程师和研究员组成的专家组,向当地政府提交了一份安全开采可行性专家组论证意见,称大兴煤矿所在的矿区“所开采的煤层大部分都已在水淹区影响范围以外,其正常条件下的开采是安全的”。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这些专家还未登上飞机离开大兴,矿难就发生了。 虽然我们不能把大兴矿难的责任推给专家,但专家的意见毕竟为当地政府准许大兴煤矿重新开采开具了一份“通行证”,从这个角度说,他们是要为123名矿工的死难负责的。而这份写得含混、内容如同“教科书”般的专家“论证意见”(广东省安监局副局长胡建昌语)也暴露出了目前专家咨询体制上存在的两个弊端:“订做”意见与不负责任。 所谓“订做”专家意见,指的是在一些生产和工程领域,政府和企业往往花钱请一些专家来做可行性报告、技术鉴定、论证等,实质上在做之前,就对专家提出了要求、规定了方向,从而使专家意见失去公允性、独立性,甚至成为偏袒政府和企业的一个工具。 公共决策出现“订做”专家意见现象的背后,实际上反映了我们的一些领导并不真正看重专家的咨询,不过是把它作为一种形式。表面上看起来,在决策强调科学化、民主化、信息化的今天,专家意见在政府和企业决策中也起着重要作用。但这种“重要”作用只在符合领导意图,对其有利的情况下才有用,也就是说,专家的“重要”仅仅体现在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一种“专业”的说法。 另一方面,对于专家而言,正因为自己是处于被政府或企业“订做”的地位,所以,按照商品交换关系,当然在咨询过程中也就不能忤逆对方的“意志”,从而,你需要什么,我就给你论证什么。至于公共利益是否会因此而受到损害,则不在考虑之列。据介绍,该专家组是8月4日中午到兴宁市的,7日上午就将意见交给了梅州市安监局和兴宁市政府。如此短的时间里,怎么可能形成一份有质量的意见? 与一般的学术论证不一样,在决策过程中,专家所作出的可行性论证,已非简单的参考意见,它实际上是为政府决策提供相应的科学依据,若被采信,最终将成为决策的实质内容,影响到社会利益及行政效能,所以,专家的责任实为重大。而人们之所以还信任专家,是因为专家的身份。换言之,专家的独立地位、职业操守和专业精神使人们相信他们能够从长远的角度、从整体利益看问题。因此,如果专家放弃了自己的独立地位和责任担当,甘愿成为政府或企业领导的附庸,甚至与其“同流合污”,不仅削弱了人们对专家的认同感,更破坏了公共决策体制的公允性。 现在看来,解决公共决策中的“订做”专家意见问题,必须建立起公共决策的法治化,对拍板的领导及为领导决策提供相应依据的专家实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当道德约束不力的时候,必须进行法律约束。但目前对专家因主观原因提供不客观真实的决策依据,导致重大损失和事故,从法律层面追究责任还是个空白,这需要人大和司法部门予以关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