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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合过度亲热 不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2:16 东南快报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闽江学院了解到,该校目前已制定出新的学生管理规定及细则。细则中,禁婚令、勒令退学等字样被取消,同时,在公共场合过度亲热的行为也将不再受校规处罚。

  据了解,教育部今年3月份颁布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让高校管理更加人性化,随后各高校也着手制定本校规章。闽江学院除了制定出新的学生管理规定外,

还将成立学生处理委员会、学生申诉委员会等部门。我省其他高校关于学生管理的新规定也正在制定中。

  闽江学院学工部部长陈曦说,以往大学生在校亲热或过早谈恋爱,会被人认定为不正当男女关系,严重的还会受校纪处分。如今,对于大学生在公共场合过度亲热的行为,学校虽然持反对态度,但不会用校规进行处罚;新规中取消了“禁止在校大学生结婚”和“禁止大学生谈恋爱”这一规定;同时,取消的还有“勒令退学”等规定及舞弊的相关处理规定。对于舞弊以前只是大而统地规定处罚项目。而新规对舞弊的各个细节如何处理都有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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