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无须再多花“冤枉钱” 医疗检查结果可以通用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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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6:49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本报讯 (记者苑海震实习生吴晓玲)我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二级)门诊辅助检查结果都可以通用了。 9月7日,省卫生厅和省中医管理局下发《关于实行医疗机构门诊辅助检查结果互认的通知》,严禁各类医疗机构不顾患者利益,要求其做不必要的门诊辅助重复检查。要求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二级,以下同)实行门诊辅助检查结果互认制度。 省卫生厅副厅长夏祖昌说,普通群众看病贵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各医疗机构追求效益实施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我省出台这个文件,就是要解决各个医院门诊辅助检查结果互相不认可从而加重患者负担的现象。 据了解,在全省临床检验室质量评价活动中,上年度临检、生化、免疫三项成绩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才能相应获得互认医院资格。未确定相互认可资格的医院对已确定相互认可资格医院的检查结果应予以认可。获得医学检验项目检查结果互认资格医院出具的诊断报告,必须加盖河南省卫生厅临床检验中心认定的“医学检验报告相互认可专用章”作为认可标志。 《通知》规定有以下情形的,经治医师可要求病人做新的检查:认为病情变化,或检查报告时间较长已不能满足诊断治疗要求的;急诊、急救病人;病人要求做进一步检查的。检查结果互认仅限于门诊病人。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督导检查,对参与医学检验结果互认的单位,要重点加强监控,凡质控不达标或存在严重问题的,要取消资格;对执行不力,故意加重群众就医负担的,要严肃查处并通报全省。 据了解,实行互相认可的检查项目包括医学检验(包括肝功能、肾功能、血常规、尿常规、免疫项目、血脂等)、医学影像(包括普通X线摄影、CR检查、DR检查、CT检查、MRI检查、PET检查、ECT检查等)和病理检查三大项。②10责任编辑:陈要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