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故意杀人被判15年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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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7:02 大众网-生活日报 |
生活日报9月7日讯(记者田连锋通讯员李明君)因听信信息台小姐的话,家住平阴的17岁少年马某产生教训姜某之心,结果造成姜某死亡。平阴法院近日依法判处马某有期徒刑15年。 马某与姜某经常拨打济南某信息台,与该信息台的工作人员于某聊天。聊天中马某从于某口中得知,姜某经常说马某的坏话,于是便怀恨在心,准备教训一下姜某。2004年6月 12日17时许,马某约好一朋友凌某,打电话将姜某约至一学校的一单间内,对姜某拳打脚踢。殴打中,马某又抽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将姜某刺伤。姜某被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2004年8月14日,马某到公安局投案自首。法院审理认为,马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马某作案时系未成年人,且案发后投案,系自首,本着对其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