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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打假责任制”有利打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7:14 大众网-大众日报

  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中,广东省在全国首次把“矛头”直接对准了地方官员。

  据9月7日的《珠江晚报》报道,日前出台的《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政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规定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考核对象是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打假工作的负责人,首次提出对地方政府责任人进行量化考

核。

  这些年,从中央到地方连年加大打假力度,但关于假冒伪劣商品导致群死群伤事故,或出现区域性、行业性的严重制假售假现象,可以说是频见于媒体。

  一边是猛打,一边是假冒伪劣仍在泛滥。我们不禁要问,假冒伪劣屡禁不绝的根源在哪里呢?

  据全国打假办的资料显示,这种根源很大程度上在于地方政府的“庇护”:为了一地之利,一些地方政府有的打假不力,有的在假打,暗地里默许、甚至公开支持制假售假!

  从中央电视台的节目中,我们不时可以看到这种报道:制假售假在一些地区已经是公开、半公开化,有的出现了制造、销售“一条龙”的制假售假体系。之所以出现如此猖狂的局面,其根源是,要么是当地领导干部对制假售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么是当地政府对假冒伪劣不闻不问甚至包庇纵容;更为严重的是,有的地方领导干部与制假售假者沆瀣一气。

  之所以出现这种“猫鼠”相安无事、和平共处的怪事,原因在于有些地方的领导干部,竟然把制假售假看做是本地的经济增长点,是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在他们看来,制假售假不仅可以安排就业,而且可以活跃本地区经济,有利于维护他们的政绩。于是就竭力庇护、纵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严峻的事实告诉我们,地方保护主义已成为打假的最大障碍。不打破这层保护伞,无法从根源上制止消除假冒伪劣产品。

  如果每个省都能像广东一样,尽快制订针对各级地方政府领导的打假问责制,那将有利于全国打假工作的顺利进行,从而真正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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