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有功将获重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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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8:00 大众网-齐鲁晚报 |
本报9月7日讯(记者刘洪智通讯员吴波)记者从济南市“扫黄打非”办公室了解到,为严厉打击“制黄”、“贩黄”、侵权盗版和其他非法出版活动,济南市出台制定了对举报“制黄”、“贩黄”、侵权盗版和其他非法出版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 举报有功人员是指以书面、电话或其他形式向市各级“扫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各类非法出版活动,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由此破获有关案件的人员。 奖励标准是:举报非法从境外引进光盘生产线非法复制光盘的,按每条(含一条双头)15万至20万元的奖励金予以奖励;举报采用相关设备组装光盘生产线非法复制光盘的,按每条3万至5万元的奖励金予以奖励。对举报查获印刷、复制各类非法出版物的,1000至5000册(盘)的给予1000至3000元的奖励;5000册(盘)以上的给予3000元至1万元的奖励。对举报查获贩运、批销非法出版物的,1000至5000册(盘)的给予500至2500元的奖励;10000册(盘)以上给予5000至1万元的奖励。对盗版举报者的奖励,查证属实结案后实施赔偿的,以侵权人向权利人的经济赔偿中的5%给予奖励。 有特殊重大贡献或举报查获非法出版活动重要案件的,经济南市“扫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不受奖励金额的限制。两人以上同时举报同一案件线索的,奖励金额确定后,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比例。受理举报由专人负责,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为:85873771858737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