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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大港区组成“深圳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9:3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深圳讯

  (记者刘畅)记者昨天获悉,深圳市政府决定将蛇口、盐田港区等九大港区统一称为“深圳港”。今后将不得再称呼深圳“盐田港”或是“蛇口港”,随后路牌标志标识也将进行更改和统一。

  在深圳东部盐田和西部的蛇口都有集装箱港区,习惯中人们多称呼成深圳“盐田港”或是“蛇口港”。为树立深圳港品牌,扩大深圳市的国际影响力,实现深圳港从“大港”向“强港”转变,经过研究,深圳市政府决定规范深圳港名称,实现“四个统一”,即:统一港区称谓、统一对外交往称谓、统一推介深圳港、统一路牌标志标识。

  根据昨天公布的有关规范“深圳港”名称的通知,深圳市政府各有关部门随后将尽快清理、修改有关涉及港口的各项函、文件以及相关对外宣传材料,明确深圳港由蛇口港区、盐田港区等九大港区组成,深圳港口统一称为“深圳港”,不得将“××港区”称为“××港”;由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对外交流活动,也应统一使用深圳港称谓;由各有关企业组织的对外交流活动,也只能使用“深圳港××港区”或公司名称。

  名称的规范还涉及多方面。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对新设企业申请名称中含“××港”字样的,要求其进行修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对于现有企业名称中含“××港”字样的,引导其自行做出规范性修改;深圳市规划部门就涉及港口的不规范地名做出规范性更改;深圳市交通局(市港务局)将督促港口企业对现有港区出入口的标牌做出规范性修改;各金融、贸易、服务单位在开展涉及港口航运金融结算业务时,还将逐步推行以深圳港名义的结算模式。

  另外,在港口公安管理体制改变之前,暂时保留蛇口港公安局的名称。(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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