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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余雷管带上车危及安全 被判有期刑2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9:37 桂龙新闻网

  抱着侥幸心理,更不顾他人安危,将1千多枚雷管藏在皮箱内带上班车的韦乐,日前被广西扶绥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2005年5月4日,被告人韦乐拎着一只皮箱坐上由龙州开往南宁的直达快班。下午4时许,当快班行至国道322线扶绥县山圩镇路段时,遇到公安人员上车进行安全检查。公安人员发现坐在后排的韦乐神色慌张,眼睛不时盯着行李架上的皮箱。他的异常举动立即引起公安

人员的怀疑,当公安人员走近韦乐身边时,他更是全身哆嗦,于是叫韦乐打开皮箱检查,竟发现里面装有1299枚雷管,车上的乘客立即被眼前这一幕给吓呆了。韦乐随即被当地公安机关拘留审查。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韦乐违反有关规定,非法携带爆炸物品进入公共交通设施,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新华网广西频道 选稿:梁凯昌 作者:费文彬 王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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