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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本月起停售氟里昂制冷产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9:38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深圳讯

  (记者刘畅)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深圳市决定在制冷行业加快对会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全氯氟烃(CFCs,俗称氟里昂)制冷剂的淘汰工作。

  据了解,深圳市制冷行业将全面采用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替代

品名录中推荐的制冷剂。自本月16日起,除用于维修用途的CFCs外,深圳市不得生产、储存、销售CFCs类制冷剂以及含CFCs类制冷剂的冰箱、冰柜、家用空调、汽车、工商制冷机组等产品。用于维修和必要用途的CFCs类制冷剂的生产、储存和销售,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

  同时,深圳市将开展对使用CFCs类制冷剂的工商制冷机组、中央空调等设备CFCs制冷系统的替代和改造工作,在2007年7月1日前将其置换或改造为CFCs替代制冷剂系统。不具备替换和改造条件的,使用单位应加强制冷系统密封措施,防止CFCs类制冷剂泄漏。维修时如需补充CFCs类制冷剂,应经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从2006年1月1日起,所有具备汽车空调、工商制冷、建筑中央空调维修资格的单位,应当配备CFCs回收设备并在维修时对CFCs进行回收,在维修活动中不得将CFCs类制冷剂排入大气,不得将CFCs类制冷剂用于冲洗和泄漏检测。维修已经替代了CFCs类制冷剂的设备时,不得重新使用CFCs类制冷剂。

  深圳市有关部门将加强本项工作的监管,倡导群众监督,建立举报热线。(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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